農村集體“三資”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物質基礎,是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也是基層監督的重點難點。吉林省四平市紀委監委為規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堅持問題導向,以伊通滿族自治縣為試點,探索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專項整治,并及時總結經驗、形成制度向全市推開,推動從局部整治向全域治理拓展。
聚焦摸清“家底”壓實責任。摸清“家底”是管好“家當”的基礎,是規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第一步。四平市紀委監委致力在查清“家底”上下功夫,與伊通縣紀委監委一同從監督檢查室抽調骨干力量,同步組建市縣兩級監督專班,實行“5+1”工作法,即“自查、清查、核實、登記、交易”加“監督監管”。其中,清查環節將農村集體資源性資產,農村土地“冊外地”作為清查的重中之重。土地核實方式采用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土地確權、區域規劃、林業、水利、基本農田等6圖疊加對比的方式,以現狀調查為主線,明確國有土地類別及數量,運用GPS定位等手段,對圖斑地塊精確到米進行逐塊測量,全面明晰產權歸屬。監督專班人員深入村屯一線實地踏查、蹲點核查,力求“一畝不差”。同時,強化科技賦能,推動監督與現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建立農業數字管理平臺,搭建屬地第一責任、行業監管責任、紀委監督責任“三位一體”的監督管理模式,實現農村集體“三資”全要素入庫監管、交易合同執行全過程閉環監督、分析預警全數據動態監控,讓“家底”清晰透明、監管智能有力。
聚焦合同規范靶向監督。在推進試點工作中,四平市紀委監委針對一些“口頭包”“低價包”“轉圈包”等不規范發包行為,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經濟合同亂象整治。督促伊通縣印發《伊通滿族自治縣農村集體“三資”合同清查整治工作方案》,對簽訂的集體經濟合同開展清查、起底、整治。由縣紀委監委、審計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抽調專門人員,聯合成立合同審核小組,逐村對所有集體經濟合同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進行審核。按照“收集、審查、分類、整改、移交”五步工作法,建立合同總臺賬、問題合同臺賬和問題整改銷號清單,對單監督、跟蹤整改、逐項銷號。明確違規合同問題處置要求,如,對暗箱操作、程序違法、超法定期限、損害集體利益、不履行約定義務的合同以及違法、違規進行再流轉的合同,由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協商、仲裁、訴訟等途徑,依法予以終止、解除。2024年,合同審核小組共審核“三資”類合同1.5萬份,推動依法收回承包費等各項費用247萬余元。
聚焦堵塞漏洞系統施治。四平市紀委監委堅持以案開路嚴查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背后的腐敗問題,2024年,全市農村集體“三資”領域立案278件312人,留置13人,黨紀政務處分206人。將案件查處同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一體推進,針對農村集體“三資”領域易發多發問題,深挖根源、找準癥結,向伊通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專班下發工作提示函、整改意見書10余份。一方面,堅持完善監督體系。推動伊通縣理順管理體制,在縣級層面,縣農業農村局農村經濟管理科與縣農村經濟管理總站聯合辦公;鄉鎮(街道)層面,農村集體經濟服務站由屬地單一管理模式,轉變為縣農業農村局和鄉鎮(街道)雙重管理體制,并與鄉鎮(街道)農業農村辦公室合署辦公,解決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力量不足問題;在紀檢監察監督持續發力的基礎上,強化審計監督、行政監督等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力求實現監督監管全覆蓋。另一方面,完善制度機制。督促伊通縣探索構建“1+9+N”制度體系,即縣級《關于規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指導意見》與民主決策、資金管理、資產管理、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印鑒管理、用工管理、產權交易、財務公開指導等9項配套制度加上工作推進中發現的新問題,以此明確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小微權力清單,形成“資金撥付使用”“村級工程項目建設”“資產資源處置”等運行流程圖,推進村務公開直達村民手機終端,扎好制度籠子,守好管好用好村集體的“錢袋子”。(作者:謝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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