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古樹名木的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日前,國務院公布《古樹名木保護條例》,明確了古樹名木保護的總體要求和工作機制,對分級分類認定公布、加強日常養護管理、嚴格限制采伐和移植、加強保障監督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古樹名木被稱為“活化石”“綠色文物”,是寶貴的物種資源,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和生態價值。第二次古樹名木資源普查結果顯示,我國現有古樹名木508.19萬株,包括散生122.13萬株和群狀386.06萬株;分布在城市的有24.66萬株,分布在鄉村的有483.53萬株。5000年以上的古樹有5株。這些古樹名木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給我們的無價之寶,我們當倍加珍惜、悉心保護。
紀伯倫說:“假如一棵樹來寫自傳,那也會像一個民族的歷史。”樹是自然賜予人類最忠實的朋友,特別是那些古樹名木,穿越歷史的煙云,歷經歲月的風霜,以頑強的生命力與今天的人們相遇,是何等的不易,又是何等的幸事!
人們喜歡樹,以樹為伴,以樹為友,不僅因為它有實用價值,給我們以綠蔭庇護、水土滋養、氧氣供給,以及不計其數的日用便利,還有精神滋養、情感慰藉。特別是那些古樹名木更是人們心中的“圖騰”。古樹為鄉音定調:“問我故鄉在何處,山西洪洞大槐樹”;大樹為心聲代言:“行人不見樹少時,樹見行人幾番老”。古樹無言,卻是歷史的見證、鄉思的寄托。因為有樹,人類才得以生存,得以詩意地棲居。
古樹名木,作為一種生命存在,更作為一種文化存在,需要有一種穩定性、延續性,需要漫長時間的積淀,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一以貫之地精心呵護,傳承鏈上的任何一次破壞,都是致命而不可逆轉的。
蔥蔥古樹名木,需要綿綿守護。把古樹名木保護好,是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動實踐,是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內在要求,也是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途徑。貫徹落實《古樹名木保護條例》,既有賴于職能部門、專業隊伍在資源普查、制度建設、日常管理、加強監督、嚴格執法等方面加大力度外,還需要全社會形成共識、廣泛參與。一方面,要增強全民的保護意識,懂得對古樹名木的保護,就是對人類自身的尊重和愛護,從而增強對古樹名木的尊崇心;另一方面,要從我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養成對古樹名木保護的習慣,糾正種種傷害古樹的陋習,共同為古樹名木織就“保護網”。
“草木植成,國之富也。”生態文明,人人有責,人人受益。讓我們在時時陪伴、綿綿保護中,助力古樹名木永葆生機與活力,托起生意盎然、充滿希望的未來。(向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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