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古道今】
《后漢書·曹褒傳》載,東漢初,漢章帝在位時,兩次下詔,要重新制定禮樂制度。博士曹褒兩次上書漢章帝,表明修訂禮樂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還有緊迫性,并主動請求擔(dān)當(dāng)此項工作。第一次,遭到太常巢堪的反對:“一世大典,非褒所定。”第二次,又遭到玄武司馬班固的反對:“京師諸儒,多能說禮,宜廣招集,共議得失。”漢章帝不同意他們的說法,并說:“諺言‘作舍道邊,三年不成’。會禮之家,名為聚訟,互生疑異,筆不得下。昔堯作《大章》,一夔足矣。”俗話說:“路邊蓋房子,三年蓋不成。”幾個人坐在一起商量禮樂之事,表面上是共同討論,實質(zhì)上是互相猜疑,結(jié)果必然是遲遲動不了筆。從前堯帝作《大章》,用了一個叫做夔的大臣就足夠了。”
為什么說“作舍道邊,三年不成”呢?《詩經(jīng)·小雅·小旻》:“維邇言是聽,維邇言是爭!如彼筑室于道謀,是用不潰于成。”《毛傳》:“潰,遂也。”這幾句的大意是,只聽從那些淺近的話,只為那些淺近的話而爭論。就像在路邊蓋房子而聽取路人的意見,因此所謀劃的事就不能完成。路邊蓋房子,一定會被路人看見;路人看見了,難免有人指手劃腳。這個說,房子最好面朝東,因為太陽一出來就可照進房子。過一段時間,那個又說,房子最好面朝南,冬季能更好地接受陽光照射,增加室內(nèi)溫度;夏季則能避免陽光直射,保持室內(nèi)涼爽。如果蓋房子的人沒有自己的主張,路人們的主張就很容易影響他、改變他,他的房子就會處于蓋了拆、拆了再蓋的反復(fù)之中,別說三年蓋不成,十年蓋不成也有可能。后人遂以“作舍道邊”為典,比喻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或缺乏主見,被人左右。
征求意見的前提是,自己必須有主見、會取舍,否則就會陷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糾纏之中。征求意見的目的,是為了齊心協(xié)力把事情做得完美,如果提意見的人是路人心態(tài),聽意見的人卻亂了方寸,那么無休止地爭論就可能成為不作為、慢作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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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清芬】


名稱:路邊青
分布:蘭州、隴南、天水、甘南、定西、臨夏、隴東、白銀、武威、張掖
簡介:路邊青,多年生草本。花果期7-10月。全株含鞣質(zhì),可提制栲膠。全草入藥,有祛風(fēng)、除濕、止痛、鎮(zhèn)痙之效。種子含干性油,可用于制肥皂和油漆。鮮嫩葉可食用。
(植物資料由西北師范大學(xué)白增福、陳學(xué)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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