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提出,深化基層監督體制機制改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的《關于加強基層紀檢監察監督的若干意見》,要求在更大范圍整合運用監督力量,推動監督向基層延伸。實踐中,湖北省咸寧市紀委監委認真落實“以改革精神和嚴的標準管黨治黨”工作要求,統籌用好縣鄉監督力量,推動加大基層監督辦案力度,努力推動基層監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
以改革精神解決好“誰來監督”的問題。《決定》提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兩個責任”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舉措,其中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是前提,紀委監督責任是保障,兩者相輔相成。咸寧市紀委監委積極搭建監督貫通協調平臺、完善監督貫通協調機制,統籌用好縣鄉村三級監督力量,建立“領導班子成員+紀檢監察室+派出紀檢監察組+鄉鎮(街道)紀委”監督辦案協作區機制,加強紀檢監察監督與巡察、審計等各類監督貫通協調,厘清各監督力量的職責邊界、權限,推動基層監督工作在資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運用、信息成果共享上深度融合,通過“兩個責任”貫通落實,壓實基層黨組織管黨治黨政治責任。
以改革精神解決好“監督什么”的問題。《決定》提出“健全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機制”“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制度機制”“完善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機制”等要求,為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基層監督指明方向。市紀委監委緊盯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緊扣“三新一高”要求,聚焦長江大保護、鄉村全面振興、優化營商環境等重點工作跟進監督、精準監督、全程監督,堅決做到盯責任保落實、盯問題糾偏差、盯隱患防風險。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聚焦文山會海、過度留痕、“指尖上的形式主義”等突出問題,加大監督、通報和問責力度,強化警示震懾作用。堅持向基層延伸,堅持強化辦案引領和嚴把案件質量關“兩手抓”,加強對基層“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瞄準教育、就業、醫療等民生領域的痛點難點開展集中整治,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拓展反腐敗斗爭深度廣度。
以改革精神解決好“怎么監督”的問題。《決定》提出“謀劃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改革,鼓勵結合實際開拓創新,創造可復制、可推廣的新鮮經驗”。市紀委監委圍繞構建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基層監督體系,積極探索加強基層監督的有效路徑。暢通群眾點題監督路徑,綜合運用“咸寧問政”平臺、巡回駐點監督平臺、小微權力“監督一點通”平臺,加大基層紀檢監察干部上門監督力度,通過流動接訪、入戶走訪、帶信下訪等方式延伸監督觸角,以監督促整改惠民生,推動職能部門扛牢“答題”“解題”責任。強化大數據“智慧監督”,推進基層監督改革試點、公權力大數據監督平臺試點工作,針對重點領域建立數據監督模型,提高發現線索精準度、政治畫像辨識度、日常監督靈活度,真正實現讓小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官書云 作者系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 市紀委書記 監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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