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日箴言】
鄉約為教化內一要事,但縣官不以誠心行之,徒成虛文。而約正約副等,反為民害。果有力行者,必敦請邑中德行鄉紳,或孝廉貢士,為民欽服者主其事。而約正副等,以供奔走。鄉約行,則一鄉之善惡無所逃,盜息民安,風移俗易,皆得之于此。有記善簿、記惡簿,又須有改過簿,許令自新。
——明•高攀龍 《責成州縣約》
【深意淺說】
中國古代官府對鄉村的治理,主要是征稅派役、維護治安和實行教化。針對這三個方面的內容,形成三種制度:里甲制、保甲制和鄉約制,設立了三種鄉官:里長(也叫里正),保長(也叫保正),約長(也叫約正)。里長負責戶籍管理和征稅派役,保長負責治安和訓練壯勇,約長負責執行鄉民規約。這里說的主要是約長的工作。鄉約制下,負責人叫約正、約長,助手叫做約副。
鄉約是鄰里鄉人互相勸勉共同遵守,以相互協助救濟為目的的一種制度,通過鄉民受約、自約和互約來保障鄉土社會成員的共同生活。這是一種鄉里自治制度。一般所說的鄉約,有時指鄉里訂立的共同遵守的規約,有時指這種自治制度,有時指奉官命在鄉里管事的人。
鄉約的管理者多是在地方上具有一定地位和社會聲望的人,如地方紳士,或德高望重的老人等等。官府對鄉約是樂見其成的,因為鄉約制度可以通過地方有影響力的人推行教化,實現當地自我管理。到了清朝,官府就利用鄉約大力推行圣諭宣講。
清朝名臣,曾任廣東布政使、湖北巡撫、河東總督兼河南巡撫等職的王士俊,曾經寫到:“今鄉約之設,朔望宣講《圣諭一十六條》《廣訓萬言》。”說明鄉約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每月初一和十五集中百姓,宣講朝廷圣諭。其次是設立善惡簿,即好人好事簿和壞人壞事簿,把好人和壞人的行為記錄在案,年終向縣令匯報,“置德業可勸者為一籍,過失宜規者為一籍,于此鄉內有善者眾推之,有過者值月糾之。每月約正詢實狀,值月填簿籍,歲終考校其善過,匯冊報牧令,設為勸勉”。
王士俊還發現在宣講圣諭的時候,那些大奸大惡的壞人不來聽講,把他們寫進惡人簿,他們也不在意,于是就在各地設立木榜,把那些作奸犯科之人的名字刻在上面,立在申明亭。直到他們改過自新后,才能把名字從木榜上削掉。
清朝不但利用鄉約推行圣諭宣講,隨著里甲制、保甲制衰落,鄉約又被賦予維護治安、科派差役、戶籍管理等等原先由里甲制和保甲制承擔的職責。鄉約便由地方百姓自治組織,變成官府的派出機構。自治的鄉約本來有糾過糾惡的職責義務,一般都是通過道德說教之類實現的。而到后來,鄉約儼然變成了一級衙門,約長甚至被人稱為老爺。有些鄉約甚至設立法庭,審理判決違反鄉約的鄉民。約長也參與征收賦稅、辦差等工作。隨著鄉約職責擴張,權力擴大,一些約長約副為非作歹,成為惡人把持的工具,騎到了百姓的頭上。
在清代,隨著國家權力的介入和調整,使鄉約逐漸失去了其最初自我管理的功能,不再是一個鄉村自治組織,而成為皇權向鄉村的延伸。
(梁發芾)
【人間草木】

名稱:蠶豆
分布:蘭州、隴南、甘南、武威、隴東、定西
簡介:蠶豆,一年生草本。人類最早栽培的豆類作物之一。可作為糧食,嫩時也可作為蔬菜或飼料。民間藥用,用于治療高血壓和浮腫。
(植物資料由西北師范大學白增福、陳學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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