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懲、治、防”辯證統一關系,是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對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提出的要求。推進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要求科學準確把握“懲、治、防”辯證統一關系。
“懲、治、防”相互區分、各有側重。“懲”是懲戒、懲處,重在震懾、遏制。要清醒看到,腐蝕和反腐蝕斗爭依然嚴峻復雜,正風肅紀反腐永遠在路上,必須保持定力、久久為功,懲治這一手任何時候都不能松、不能軟,只有以嚴格的執紀執法來增強制度剛性,才能確保底線常在、“后墻”不松。“治”突出治理,要求扎緊扎牢制度的籠子。要從源頭上剖析、從制度上入手,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將正風肅紀反腐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進治理貫通起來,做深做實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綜合效應,不斷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防”意在預防,防患于未然,要把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培育現代文明人格、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治理腐敗的根本,讓人從思想源頭消除貪腐之念。
“懲、治、防”不是三個階段的劃分,也不是三個環節的割裂,而是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的有機整體。要精準把握三者之間的辯證統一關系,堅持系統思維,從整體著手。正風肅紀反腐是一項系統工程,“懲、治、防”適用于紀檢監察各方面工作,是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力抓手。要自覺堅持一體謀劃實施,堅持嚴懲腐敗與嚴密制度、嚴格要求、嚴肅教育緊密結合,探索“懲、治、防”貫通融合的實踐載體,切實做到同向發力、同時發力、標本兼治,釋放疊加效應,不斷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戰略目標。(作者 楊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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