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蘭州5月25日電 (記者 馮志軍 高瑩)作為中國文化基本要素之一,漢字的書寫藝術經歷了篆書、隸書、草書、行書、楷書等,期間“因何而變”等問題長期困擾學術界。甘肅省書法家協會通過多年對綿延千年的敦煌書法史進行研究梳理,逐步理清了中國書法歷史演變和斷代歷程。
“以往學者們研究中國書法多聚焦于某個朝代與歷史時期的名家或書法流派,而對于字體、書體的歷史演變、斷代等問題尚顯模糊。”中國書法家協會理事、甘肅省書法家協會常務副主席陳新長近日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分析稱,這是由于缺乏貫穿演變始末的史料記載所致,而跨度千余年的敦煌書法卻見證了“其中點滴變化”。
以漢字為依托的中國書法,是一門古老的漢字書寫藝術,從甲骨文、石鼓文、金文為主體的大篆,小篆、隸書,至定型于東漢、魏、晉的草書、楷書、行書等,書法一直散發著藝術的魅力。
在陳新長看來,敦煌書法包括敦煌藏經洞出土的敦煌遺書,敦煌地區古遺址中出土的簡牘,以及敦煌石窟墻壁上的題壁文字,敦煌地區遺存的碑刻書法等,還包括“草圣”張芝、西晉著名書法家索靖等當地代表性人物。
“時間跨度400多年的敦煌漢簡,700多年的敦煌遺書,加之其他敦煌書法遺存的補充,即是一部中國書法‘書體之變’史。”近年來,陳新長通過各種途徑查閱了數千件敦煌遺書和簡牘,并拜訪多位國內知名的書法藝術家和研究敦煌文化學者,完整理順了敦煌漢簡中的“隸”變和敦煌遺書中的“楷”變。
陳新長說,連續反映兩漢歷史的敦煌漢簡,正好是中國古文字向今文字轉變的時期,承上啟下的漢簡書法是漢字字體由篆書逐漸演變到隸書的反映,且開啟了后世草、行、楷書的發展。漢魏以后,中國書法的篆、隸、草、行、楷五種書體已然完成,兩千年來再沒人能創造出第六種書體。
陳新長研究發現,上起東晉,下至北宋(5至11世紀)的敦煌遺書,來源于漢簡書法,其囊括了篆、隸、草、行、楷全部書法藝術語言,完整記錄了楷書前后約400年的歷史,提供了楷法從萌芽到成熟的全過程。
對于近年“先有篆書、隸書、楷書,然后有行書、草書”的觀點,陳新長表示,敦煌馬圈灣出土的漢簡表明早在西漢中期就有了成熟的章草。它揭示出書法演變是從篆書到隸書,從隸書到草書,然后才演變出行書、楷書的過程。
陳新長認為,敦煌書法是中國書法的源流所系,其代表了絲綢之路重鎮敦煌文化圈的面貌。尤其是張芝創立今草,第一次使漢字書寫成為一門獨立的抽象造型藝術,在中國書法書體演變成型的過程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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